立法院會於 2024 年 5 月三讀修正通過,確認交通違規新制將自 6 月 30 日上路,將不開放民眾檢舉 8 項「交通微罪」;這是解決檢舉達人問題,還是迎接大違停時代?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?
8 項不開放檢舉的「交通微罪」
- 駕駛手持行動電話。
- 手持、吸食、點燃香菸駕駛。
- 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,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;大型車無人在後指引時,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地位,或促使行人避讓。
- 橋梁、隧道、圓環、障礙物對面、人行道、行人穿越道、快車道臨時停車。
- 交岔路口、公車站 10 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臨時停車。
- 併排臨時停車。
- 在橋樑、隧道、圓環、障礙物對面、快車道、交岔路口、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違規停車。
- 在機場、車站、碼頭、學校、娛樂、展覽、ㄇ競技、市場或其他公共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。